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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俩兄弟在父親这生病的九个月多的時間里只要在醫院里都輪流陪护着,特別是哥哥在5年前动过胃癌切除手術过还一直和我们及姐姐三个人輪流在醫院陪护,我們正的在尽心尽力照顧着父親到最後我在6月份也查出患有腸癌也动了手术,我在7月份后也就沒有照顧到他了,可是在父亲11月份過世之後將財產全部給姐姐繼承,我們也尊重他的决定,但我们也知道这一切都是姐姐在用的手段,因她本來就是贪便宜的人和有野心的人,我想问遗嘱是通過律師事務所立的应該封成在事務所的怎麼从她本人身上拿出来的这样的程序对吗?

首先看遗嘱是否真实有效,如果是真实有效的遗嘱,就具备法律效力,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我:15021117229

回复时间:2015-12-26 10:39:54  回复律师:杨文斌  咨询热线:150-211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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